继上海发布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之后,北京也发布了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最新政策。
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试行意见》。
《通知》明确,优化住房公积金“认房认贷”政策,住房套数认定将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
根据《通知》,如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北京市无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住房记录与公积金贷款记录不论是否为同一套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即认“公积金贷款记录”,不认“商业贷款记录”。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按照现行政策,一是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全国范围内不能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二是对于离婚一年内的借款申请人按原政策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离婚未满一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另外对于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以下简称疏解人员)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
提取政策方面,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租房,向北京中心申请租房提取的,以实际月租金作为每月提取限额,不受月缴存额限制。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向北京中心申请购房提取的,不受有无京内购房提取记录的限制。
贷款政策方面,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时,可以向北京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由北京中心发放贷款。疏解人员购房申请贷款时,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疏解人员购房申请贷款时,对于还款能力、缴存情况等均符合北京中心政策规定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意见》还明确,在雄安新区发放的贷款,原则上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开发商不能提供阶段性担保的项目,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北京中心根据业务实际,委托银行做好查验新建住房封顶、贷款发放落地工作。其他贷款政策按照北京中心现行政策执行,如遇北京中心政策调整,按最优惠政策执行。
此外,《意见》称,疏解单位在北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执行北京中心缴存政策及上限标准,以保障疏解单位缴存需求。缴存在分中心的疏解人员,以分中心为主做好服务。缴存在北京地方的,由北京地方中心做好服务。分中心遇有流动性不足等问题的,由北京中心统筹解决。